(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5名获授B类权益的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予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技术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后续仍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相关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参阅。
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威东、房健民、林健、温庆凯,非执行董事王荔强、苏晓迪,独立非执行董事郝先经、陈云金、黄国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