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变更境内审计师)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4)條發出公告,建議變更境內審計師。
本公司及浙江鎮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鎮洋發展」)正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由本公司向鎮洋發展全體股東發行A股股票,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鎮洋發展。本公司已聘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天健」)作為本次重組項目的境內審計師。鑒於重組審計工作與2025年度境內年報審計工作高度重合,本公司擬聘任天健為2025年度境內年報審計師。
現任境內審計師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已確認對建議變更無異議,並確認與本公司之間無任何分歧,亦無需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均認為,建議變更境內審計師符合公司及其全體股東的整體利益。聘任天健為新任境內審計師將作為普通決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及批准。有關變更詳情及股東大會通知的通函將盡快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浙江滬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袁迎捷
董事長
中國杭州,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