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丽军)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丽军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尚未取得上交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其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从事财务、法律等服务工作,最近12个月无相关关联情形。其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其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