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林联青)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林联青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其他适用规定。被提名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具备独立性。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声明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