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新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建议更新四项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包括《新原油码头及存储服务框架总协议》、《新中石化财务财务服务框架总协议》、《新中国石化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框架总协议》及《新盛骏财务服务框架总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为期三年。
新原油码头及存储服务协议由全资附属公司华德石化与中石化广州分公司、中石化石油储备公司及中石化石油销售公司订立,提供原油接卸、存储及管道输送服务,定价参照国家价格、政府审批价格或市场价,年度上限为人民币5.5亿元。新燃料油销售协议由华德石化与中国石化燃料油订立,提供燃料油码头及存储服务,年度上限由人民币8000万元调减至7000万元。
新中石化财务财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石化财务广州分公司向华德石化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存款年度上限为人民币4亿元。新盛骏财务服务协议由盛骏向本公司提供境外存款、授信及结算服务,存款年度上限为9亿港元。
该等交易构成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须经独立股东于2025年11月27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控股股东冠德国际将放弃投票。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