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联青)
本人林联青,被提名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12个月内无相关关联情形。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未因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被提议解职。本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中闽能源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确保履职独立性。如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