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通过公告、股东会、路演、电话、邮件、公司官网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股东权利行使。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统筹相关工作。公司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选择性披露或误导性陈述。制度还明确要求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包括分红说明、重组终止、股价异常波动等,并强调对投资者诉求的及时响应与处理。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