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旨在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制度明确资金占用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代偿债务等情形。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严禁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部、审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长为防占用第一责任人。董事、高管须勤勉履职,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若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提起诉讼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对违规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责。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