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旨在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关联方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代偿债务等方式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董事、高管须勤勉尽责,防止资金被占用。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财务与内审部门定期检查,审计委员会监督并可聘请中介协助。年报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发生资金占用时,应依法清欠,董事会可采取披露、追讨、诉讼等措施。对违规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解聘或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