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财务部门负责担保事项的审查、评估、跟踪及报告。对外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特定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豁免股东会审议。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需满足多项条件,存在特定情形的申请人不得提供担保。担保合同须书面订立,明确主债权、期限、方式、范围等条款。公司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