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通过深交所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禁止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处罚或认定不适合任职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