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明略科技(股份代号:2718)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框架与政策,制定相关薪酬方案,并确定股份奖励(包括股份期权及股份奖励)的授予与归属条款。
委员会由至少两名成员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会议法定人数为两人,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主席在票数相同时享有决定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7日发出,审议文件须提前3日分发。会议可现场、电子或书面决议方式进行,书面决议需获多数成员签署生效。
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重要决议与建议,保存完整会议记录并供董事查阅。主席应尽力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职责范围涵盖: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参考企业目标审阅管理层薪酬建议;就个别人员薪酬方案(含实物福利、退休金、补偿等)提出建议;评估可比较公司及市场的薪酬水平;审批董事及高管聘任、离职及相关解雇的补偿安排;确保无董事参与自身薪酬决策;批准与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第17章相关的股份计划事项。
委员会有权就执行董事薪酬向董事会主席或首席执行官汇报,并可获取必要培训、独立专业意见及其他资源支持,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应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本职权范围中英文版本如有不一致,以英文为准。本职权范围经董事会采纳,于2025年11月3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