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规则与公司章程不符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