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086.8635万元,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新材料技术研发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明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情形。章程还规定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本章程自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