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建议取消设置监事会)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1)根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證監會於2024年12月27日發佈的過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修訂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並取消設置監事會。
根據建議,本公司將廢止現行監事會議事規則,不再設立監事會,原監事會職權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董事會建議相應修訂公司章程條款,以落實上述變更。該等修訂尚需履行國資監管程序,並提交公司股東於2025年12月23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生效。
同時,董事會建議對《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關聯交易制度》作出相應修訂。其中,股東大會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須經臨時股東大會特別決議案批准;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關聯交易制度的修訂則須經普通決議案批准。該等制度修訂不會影響類別股東的現有權利。
董事會認為,前述建議修訂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有關建議詳情及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將載入通函,並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寄發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青
中國•四川,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