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调整事项。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44元/份调整为4.42元/份。本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o-V,调整后行权价格不低于1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