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经2025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含5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管理、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职权,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或章程致公司受损的,参与决议的董事负直接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