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隶属董事会,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检讨财务汇报及内部监控。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背景并任主席。委员会有权审查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要求报送财务资料,聘请专业顾问,审议年度、中期及季度财务报告,评估会计政策、审计调整、持续经营假设等。委员会每年至少与会计师会面两次,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性,并在《企业管治报告》中向股东汇报。负责会计师的委任、薪酬及独立性监督,制定非审计服务政策,审查关联交易,设置举报渠道,确保雇员可匿名反映财务不当行为。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会议决议须过半数委员通过,主席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通知、表决方式及记录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