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研究与建议,制订人力资源发展策略与规划。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最多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席,成员每届三年,连选可连任。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与组成,物色董事及高管人选,提出任免建议,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会可聘请专业顾问,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并在公司及港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