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战略发展与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并提出建议,监督相关事项执行情况。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会议记录须真实完整并保存至少十年。本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