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莉))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莉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要求,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有不良诚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恒玄科技任职未超过六年,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本人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后续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况,将按规定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