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部控制、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等。涉及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需书面报董事会。在年报审计中,委员会需协调审计安排、审阅财务报表、督促审计进度,并对审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相关会议记录及决议须保存至少十年,委员对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