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