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三季度报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为1,486,415,112.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745,519,767.3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92,527,658.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86,109,490.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报告期为65,577,385.5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0%;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4,684,853.93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9,329,610.0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7.21%。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509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8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023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26.03%。
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为0.0509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3.8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0.1023元/股,比上年同期减少26.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本报告期为3.74%,比上年同期增加2.2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53%,比上年同期增加3.33个百分点。
总资产:本报告期末为10,680,608,230.93元,比上年度末减少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报告期末为2,554,937,514.79元,比上年度末增加7.0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85,766,671.69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741,472.71元;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1,695,756.44元;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15,911.35元; 债务重组损益:750,000.00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1,511,698.34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35,712,381.71元;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21,095.14元; 合计:41,424,637.00元。
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96万元(-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持有的金融产品。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361万元(-41.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票据到期收回资金及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增加综合影响。
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772万元(68.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收票据重分类至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7,735万元(88.63%),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3,761万元(-46.69%),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11,025万元(109.67%),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即将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0,882万元(55.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东莞研发中心投入增加。
报告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48,570万元(-34.65%),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报告期末,商誉较期初减少1,702万元(-30.28%),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12,162万元(-84.3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将要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375万元(41.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使用票据付款增加。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19,250万元(39.8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加。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076万元(-41.4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往期法务费。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763万元(-47.68%),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负债。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减少8,128万元(-80.59%),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合并范围减少。
2025年1-9月,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2,978万元(-151.28%),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收益增加,同时利息支出有所减少。
2025年1-9月,其他收益同比减少3,559万元(-33.8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减少。
2025年1-9月,投资收益同比增加7,042万元(545.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取得收益。
2025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827万元(-82.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2025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583万元(-2,476.1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历史应收的回款管理,导致信用减值减少。
2025年1-9月,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42万元(353.03%),主要原因是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5年1-9月,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681万元(315.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违约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5年1-9月,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2,849万元(239.61%),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诉讼相关款项增加。
本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2,469万元,同比下降97.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诉讼相关款项83,335万元。
本年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6,806万元,同比上升213.9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收到款项。
本年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6,123万元,同比上升97.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债务导致有息债务减少。
本年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增加2,491万元,同比上升565.97%,主要原因是受人民币汇率变动影响。
本年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加52,951万元,同比上升210.28%,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综合影响所致。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57,203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陈清州,持股比例39.20%,持股数量712,900,884股,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534,675,663股,质押208,438,061股; 翁丽敏,持股比例0.97%,持股数量17,600,000股,质押10,030,000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75%,持股数量13,617,232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55%,持股数量9,984,192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通信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36%,持股数量6,589,600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33%,持股数量5,929,849股; 于秀峰,持股比例0.30%,持股数量5,398,000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0.25%,持股数量4,607,800股; 山东领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8%,持股数量3,314,500股; 胡金华,持股比例0.13%,持股数量2,379,300股。
陈清州、翁丽敏之间是夫妻关系,存在关联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于秀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398,000股;山东领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314,500股;胡金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79,300股。
诉讼进展: 美国商密版权案:截至目前,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已对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并将案件转回至一审法院,针对摩托罗拉提交的移交程序和禁止销售涉诉产品动议,美国一审法院已于2025年10月开庭审理,目前等待法院判决。美国一审法院于2025年8月裁定公司自主研发的H系列DMR产品销售需向摩托罗拉支付许可费及相关利息,公司已对该判决结果提起上诉,目前等待上诉法院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累计向摩托罗拉支付美国商密版权案判决赔偿金额约10,355万美元。针对摩托罗拉在英国申请执行部分美国案件赔偿,自2025年2月英国法院判决将共管账户保证金中的500万美元退回给公司以来尚未有新进展,最终结果需待英国上诉程序结束。
美国司法部指控:公司与美国司法部于2025年1月达成协议并获法院批准,根据协议,公司将向司法部支付0到6,000万美元,并可能向摩托罗拉支付一定赔偿金,具体金额将由美国法院在后续程序中确定。根据目前美国法院排期,案件将在2025年11月开庭审理。
H系列产品不侵权诉讼:美国上诉法院于2024年4月暂停了一审法院对公司颁布的产品禁售令及罚款,公司于2025年9月根据美国一审法院判决向法院监管的共管账户缴纳了500万美元担保,目前等待上诉法院排期审理。
澳洲专利版权案:根据判决,澳洲专利版权案中版权部分将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根据排期案件将于2025年11月开庭审理。
关于美国商密版权案,美国一审法院于2025年8月裁定公司自主研发的H系列DMR产品需向摩托罗拉支付许可费及相关利息7,047万美元,该许可费涉及公司2021年度至2024年第一季度期间销售的涉诉产品。基于一审判决结果,经测算2024年第二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期间销售的涉诉产品对应许可费金额约为3,000万美元。公司不认可一审法院本次判决结果,并不认同关于许可费的认定,已对该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资源投入,全面推动新一代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网通信技术标准及产品开发与落地,致力于从根本上规避知识产权争议,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自主发展。关于H系列DMR产品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会结合案件进展并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