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及注销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系数为1,31名激励对象可按100%比例行权。2022年激励计划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率为2.5%,标准系数为0.3,2名激励对象按100%行权,1名按50%行权。公司拟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离职5名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合计48,450份,及第三个行权期未行权的155,109份;注销2022年激励计划离职7名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27,335份,第二个行权期未行权2,190份,第三个行权期未达标部分7,770份及1名个人考核不达标1,140份。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