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建立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严禁“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小额多批”等形式。公司须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以经营性往来变相提供财务资助。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设立专项领导小组。财务负责人应拒绝任何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并及时报告。若发生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债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建立核查机制,定期检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披露。相关责任人违规将被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