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中心,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定期提前10日、临时提前2日发出。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信息披露等事务。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