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持有公司104,005,200股,占总股本25.48%。该股东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的股份,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减持原因为项目退出需要,股份来源为司法裁定以股抵债被动取得。减持期间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第一大股东无正在履行或未履行的承诺,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