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保留物业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业务。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人员范围,缩小知悉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编制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多次督导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在信息依法披露前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中亦约定了信息保密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规定采取必要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履行了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