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辽宁鼎际得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共六章五十八条。公司股东会为权力机构,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于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会议通知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