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余德健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关于就CoolMPS测序技术签署授权许可协议暨受让与关联方相关共有专利并进行授权收入分成的议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593,316股,占12.2816%。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