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办法适用于公司董监高及其关联人所持股份的管理,明确股份买卖需提前申报,减持须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披露计划。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买卖股票,违反短线交易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办法自2025年10月28日起施行,原办法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