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863.15万元,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齿轮、汽车变速器、摩托车配件制造销售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等。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设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会议召集、表决程序、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的审议要求。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可依法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或解散清算。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