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艾为电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且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1/3,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提供履职保障,确保知情权与工作支持。独立董事需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职情况予以披露。本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