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互利、安全原则,严禁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确需担保的须提供具备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非关联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关联担保事项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特定情形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对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年度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合同,由财务管理部持续监控。被担保人未履约或出现重大风险情形的,应及时披露。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发表专项意见。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