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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维集团(01195.HK):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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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将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京维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95)将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十一时正,在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72号千禧新世界香港酒店地下荟宴厅1-2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大会将审议以下普通决议案:
1. 省览及考虑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2. (a)(i) 重选毛仰光先生为执行董事;(ii) 重选张全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iii) 重选王海鹏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b) 授权董事会厘定上述董事之酬金。
3.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公司额外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的20%。

特别决议案:
5. 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并采纳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于大会结束后即时取代现有章程;授权任何董事或高级行政人员处理相关备案工作,并授权注册办事处供应商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必要文件。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书面授权代理人签署,并最迟于大会或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已提交代表委任表格的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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