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审批财务预算、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职权。重大事项需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策。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10年以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