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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世生物: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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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股票,如年报、季报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足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公司上市后1年内、离职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等情形下转让股份。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违规所得归公司所有,并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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