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深交所资格证书,不得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其知情权。董事会秘书可由董事或其他高管兼任,聘任需经董事会决议并公告。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空缺期间不得超过3个月,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离任时需进行审查并移交工作。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