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股份定义包括登记在个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含融资融券交易中的信用账户股份。禁止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要求申报个人信息并定期披露股份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任后6个月内锁定全部股份。禁止在年报公告前15日、重大事项披露前后等期间买卖股票。违反规定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将被处分。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