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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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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条件已成就。公司2024年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65.33%,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各管理体系业绩完成度均达目标值,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50%。同时,因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3,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323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及第一期未行权共涉及89,300份股票期权将被注销。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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