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及外部单位或个人。外部信息使用人指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等及接触信息的人员。公司董事、高管须遵守信息披露内控要求,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无法律依据的外部信息报送要求应予拒绝。依法报送未公开信息时,需将接收方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并书面告知其保密义务。外部单位须承诺不泄密、不利用信息谋利、不买卖公司证券,若泄密须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未公开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步或滞后披露。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