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权益。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信息,境内外披露保持同步。信息披露由董事会公告发布,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暂缓、豁免披露条件,并加强保密措施与责任追究。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