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建议末期股息之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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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93)就建议末期股息作出澄清。提述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的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年报,以及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的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函。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年度业绩公告及年报,董事会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宣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5港仙。
公司注意到通函(第7页)因无心之失导致排印错误,建议末期股息金额被错误载述为“2.5港仙”。公司谨此澄清,正确数字应为“1.5港仙”。
除上述澄清外,年度业绩公告、年报及通函内容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百本医护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奚晓珠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奚晓珠小姐及郑守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继宇博士、王干文先生及邓以海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