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经修订及重述之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
经修订及重述的陆金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辖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章程于2023年3月31日由董事会采纳,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生效。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物色并推荐具备资质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查候选人背景与资格,考虑经验、技能、诚信、时间投入等因素;向董事会建议董事提名及重新提名;定期评估董事会规模、组成及程序,确保独立性、多元化与专业能力的平衡;建议董事会委员会的设立、成员任命及轮任政策;制定并审查企业管治政策,监督合规、培训及操守准则实施情况,检讨公司治理实践。
委员会负责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每年审查薪酬政策目标,评估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管表现,并据此确定其薪酬水平,包括长期激励、退休权益及终止职务赔偿;确保执行董事及高管离职补偿合理且符合合约条款;禁止董事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委员会还负责审查员工薪酬安排,评估激励机制是否引发过度风险,审阅年度报告中高管薪酬披露内容。
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须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法定人数为多数成员出席。委员会可聘请外部顾问,尤其在薪酬事务上应直接负责顾问的聘用与监督,并评估其独立性。委员会须每年评估自身履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交报告。本章程不增加委员会成员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