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0月23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654.1654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17号。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设监事会职责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负责财务监督、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估。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并规定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司可发行新股或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形。公司解散时依法进行清算。本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