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1,000万元,用于干散货船购置项目。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曾而斌控制的大云溟投资、大岚投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包括股东投入和股票质押借款。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3艘超灵便型散货船,内部收益率为11.27%,静态投资回收期6.32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增长主要因持续购置船舶,与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匹配,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