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达成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条件已满足。第二个解锁期要求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16.85%,利润总额增长不低于35.52%,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25%且优于两家同行业对标企业,EVA同比改善;第三个解锁期要求2024年度收入增长不低于22.10%,利润总额增长不低于49.07%,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40%且优于两家同行业对标企业,EVA同比改善。经董事会认定,剔除国家重大产业政策影响后,上述条件均已达成。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