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须予披露交易收购目标公司股权的进一步公告)
香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08)就收購目標公司A股權的須予披露交易發出進一步公告。根據估值報告A,目標公司A的全部股東權益價值採用收益法進行估值,該估值被視為盈利預測,符合上市規則第14.61條規定。
盈利預測基於多項主要假設,包括:資產處於正常交易過程、市場雙方地位平等且資訊對稱、目標公司持續按現有用途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宏觀經濟及政治經濟環境無重大變化;利率、匯率、稅率等不發生重大變動;管理層穩定且負責;目標公司遵守所有法律法規;無不可抗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會計政策保持一致;經營模式維持現狀;現金流為平均流入與流出。
根據上市規則第14.60A條,公司已委聘核數師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對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編製的折現現金流量計算之算術準確性作出報告。安永確認,該計算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根據董事局所釐定的基準及假設妥為編製。相關函件全文載於本公告附錄一。
董事局確認,估值報告A所載盈利預測經審慎周詳查詢後作出,並無涉及會計政策或假設合理性之判斷。董事局函件載於附錄二。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獨立第三方,於公告日期並未持有公司任何股權,亦無任何證券認購權利。其已同意刊發報告內容。
由於收購須待股權轉讓協議項下先決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完成,故交易未必進行。股東及投資者買賣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