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上市证券)
蓝河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98)宣布,其集团已接受要约人按每股盛京H股1.60港元的价格,就合计11,641,500股盛京H股提出的股份要约。该要约已于2025年10月21日举行的盛京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后成为无条件。集团将获得总代价约1,863万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完成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盛京任何权益。
出售事项构成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因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需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要约人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约91.51%,其余股份由沈阳盛金投资管理中心及辽宁省财政厅持有。中国际金融作为要约财务顾问,代表独立第三方提出要约。出售股份占盛京已发行股本约0.50%,权属清晰,无第三方权利负担。
要约价较多个历史股价均有溢价,最高达44.76%。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要约价对盛京独立H股股东公平合理,董事会亦认为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代价预计于2025年10月31日或前后结算,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后支付。出售事项预期带来约699万港元收益(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基于2025年3月31日账面值计算。
出售原因为把握变现机会,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集团一般营运资金。盛京H股将于2025年11月20日下午四时正起在联交所退市。










